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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分班招生資訊
一、學分班範疇涵蓋法律基礎、犯罪防治及公共治理,凡修畢課程且出席情形符合規定者,均得依規定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各班別發展核心與特色如下:
(一)法律研究碩士學分班:專為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設計,著重於吸收實用法律常識、扎實研習法學基礎,並協助學員累積報考律師及民間公證人等專技國考之學分資格(取得國考入場券),本班採一年制套裝課程,僅於上學期招收新學員(須連續修習上、下學期共20學分),辦學績效斐然,歷年多位優秀學員經本班法學奠基並續行深造後,順利通過國家考試。
(二)犯罪學碩士學分班:致力培育具備法律素養與實務專業之犯罪防治人才,本班輔導升學績效卓著,提供完善的學術與實務銜接管道,115學年度計有8人順利考取本校犯罪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三)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專為公私部門之中高階人才打造,旨在全面強化行政決策、政策分析與管理規劃能力,課程兼具宏觀視野與治理實務,115學年度亦有2人順利考取本校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二、學分抵免與升學效益:旨揭班別對學員考取碩士在職專班具重大實質助益,凡修畢犯罪學碩士學分班或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規定課程者,未來報考本校相關碩士在職專班獲錄取時,得依規定申請學分抵免,能有效縮短修業年限,加速取得碩士學位,極適合在職人士利用公餘時間自我提升。
三、報名及開課資訊: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3日截止(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二)開課期間:115年7月9日至116年1月7日。
(三)上課地點:國立臺北大學_臺北合江校區自強大樓(臺北市中山區合江街53號),上課地點交通便捷,周邊機能完善,利於學員兼顧工作與課業。
(四)收費標準:
1、「法律研究碩士學分班」:每學期總計新臺幣36,100元整(含3門必修學分費、報名費及固定學雜費);如修習選修課,則總計新臺幣43,100元整。
2、「犯罪學碩士學分班」:每學期總計新臺幣22,600元整(含學分費、報名費及雜費)。
3、「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上學期總計新臺幣28,600元整(含學分費、報名費及雜費)。
四、相關招生簡章、報名表及詳細資訊,請逕至國立臺北大學推廣教育組網站(https://dce.ntpu.edu.tw/)查詢下載,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大學承辦人,電話:(02)8674-1111分機27555或(02)2506-5226;電子信箱:linday@mail.nt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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