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高中】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收訖明細」確認
一、相關法規依據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
學校完成提交資料後,應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下載收訖明細,提供學生核對已提交資料之正確性,並應於本署規定期限內,公告收訖明細之確認期間。
學生應於學校規定之公告期間內,確認學校提交資料與學生上傳資料一致;逾公告期間未確認,或未向學校提出疑義者,視為已確認學校提交資料與學生上傳資料一致。
(二)本校「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
學校完成提交資料後,應由教務處註冊組公告收訖明細確認時間並完成收訖明細之確認。
如收訖明細有相關疑義,由下列單位協助確認:
學生學籍資料及學業成績:教務處註冊組。
課程學習成果:教務處註冊組。
校內幹部經歷:學務處生輔組。ê小老師不算喔(可自行傳在多元表現)
多元表現:學務處訓育組。
二、114學年第第1學期收訖明細確認
(一)時間:114年3月19日(四)8:00至114年3月23日(一)12:00
(二)確認項目:1.修課紀錄、2.校內幹部紀錄。
三、請至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確認
點選【查詢幹部經歷提交中央資料庫紀錄】
ê如未擔任幹部,系統會顯示「您並未提交資料至中央資料庫」。
點選【查詢修課紀錄提交中央資料庫紀錄】
ê為確保同學權益,請務必於公告期間內完成收訖明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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