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教育部115年2月12日臺教資(一)字第115270039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於教育現場及日常學習情境中正確運用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教育部訂定並公告:
《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版)》
《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學生版)》
三、請全校教師、行政同仁、家長及學生參閱並依不同身分角色遵循相關使用原則,審慎運用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以兼顧學習成效、資訊倫理及個人資料保護。
四、相關電子檔已公告於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下載專區:
👉 https://pads.moe.edu.tw/download.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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