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依教育部及行政院來文,本校公告如下:
原「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日後有關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審查,請依 「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 辦理。
請各單位同仁留意,採購或使用資訊產品(含軟硬體及雲端服務)時,如涉及資安疑慮,應依新辦法規定辦理。
{{ $t('FEZ003')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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