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報名期間:由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另行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逾期不予受理。
獎勵項目:
(一)漫畫新人獎。
(二)跨域應用獎。
(三)漫畫編輯獎。
(四)年度漫畫獎。
(五)金漫大獎。
(六)特別貢獻獎。
獎勵方式:
(一)入圍漫畫新人獎、跨域應用獎及漫畫編輯獎獎項者,每一獎項之名額以三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年度漫畫獎獎項者,以十五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入圍獎牌各一,自行決定分配金額。獲獎者不重複頒發入圍獎金。
(二)漫畫新人獎、跨域應用獎及漫畫編輯獎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三)年度漫畫獎得獎者五名,各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各新臺幣三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四)金漫大獎得獎者,由金漫獎評審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自獲年度漫畫獎獎項之入圍者中評選出,另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五)特別貢獻獎得獎者一名,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六)得獎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獎座各一;其有獎金者,自行決定分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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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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