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國小部|
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各分團輔導員114學年度聯合遴選簡章如附件,鼓勵具備以下各項條件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甄選。
1、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公立學校、幼兒園之編制內正式 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
2、具符合各該分團專長之各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資 優類中央分團聘任學科專長教師,不受具特殊教育教 師證限制,惟須具該學科之合格教師證)或相關獲獎證明(如曾獲本部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全國性課 程、教學相關獎項,或有其他優良表現或貢獻,具有 證明文件)。
3、報名學前及國中小身障類中央分團之遴選,具地方輔導團經驗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優先錄取。
4、報名資優類中央分團擔任輔導特教地方團之輔導員, 具近2年教授國中小資優教育實際教學經驗者,得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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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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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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