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旨揭個別諮商輔導服務之執行內容,符合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教支中心)服務對象之教師每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將可使用至多6次,每次諮商時間為50分鐘,由教支中心合作心理師執行服務,場地為該心理師之服務機構。
二、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申請資訊:(一)服務對象:1、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其代理期間為限;校長及專業輔導人員亦得申請。2、前項教師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受命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之處置,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辦理,教師支持中心不提供支持服務。(二)服務日程: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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