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115年9月23日屏府教體字第11580043121號函(諒達)暨「115年屏東縣縣長盃溜冰錦標賽競賽規程」辦理。
二、旨揭賽事原訂日期:115年11月6日至11月8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三、提前賽事辦理時間:115年10月30日至115年11月1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四、報名截止日:115年10月10日(星期六)。
五、比賽地點:屏東國際滑輪溜冰場。
六、縣屬學校教師(練)帶領學生參賽者,得准予公(差)假登記,參賽選手人數七人(含)以下,帶隊教師(練)准予一人課務派代;選手人數八人至十四人,帶隊教師(練)准予二人課務派代;以此類推。非縣屬學校請本權責准予帶隊教師(練)公(差)假登記。
七、另旨案係屬第二類體育競賽活動,參賽人員比賽成績績優,指導教練(師)依「屏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原則」附表二之指導各項競賽活動獎勵基準縣級等級辦理。請各校本權責辦理,如具校長身分請於賽事結束2個月內報府。
八、檢附修正後競賽規程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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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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