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屏東縣體育會115年9月11日屏體讚字第1150911102號函辦理暨本府115年7月1日屏府教體字第11580029351號函(諒達)續辦。二、旨案錦標賽原競賽場地於本縣萬巒國民中學辦理,因故更改於本縣萬丹國民中學活動中心辦理。
三、檢附修正後「115年屏東縣縣長盃跆拳道錦標賽競賽規程」一份。
四、其餘事項請依本府115年7月1日屏府教體字第11580029351號函(諒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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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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