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志工招募】國家檔案館115年志工召募,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5年7月14日科會秘字第1150048562號書函辦理。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辦理「國家檔案館115年志工召募」,邀請熱心公共服務、檔案文化、導覽教育及歷史資料整理之人士加入志工行列。
三、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75歲以下。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三)熱誠親切、耐心溝通、表達順暢,並能固定提供部分時間參與服務。
(四)具外語能力或略具電腦操作能力者尤佳。
(五)部分組別須具中華民國國籍;詳細資格請依簡章規定辦理。
四、志工組別及服務內容:
協助館內導覽、觀眾服務、場地指引、展場巡檢、展示設備操作、教育推廣活動及其他機動服務。
進行建築理念、公共藝術、園區自然與人文景觀、智慧綠建築、節能設計等導覽解說。
協助國家檔案整理、保存狀況檢視、讀架及識別標籤貼覆等作業。
協助國家檔案資訊網公開檔案之全文繕打與內容描述,可採線上方式進行。
五、服務資訊:
(一)預定開始服務時間:115年9月。
(二)實體服務地點:國家檔案館,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
(三)展示教育組、建築景觀導覽組及檔案整理組:每週至少固定服務1個時段,每時段3小時為原則。
(四)每年服務總時數原則上至少72小時。
(五)線上共筆組無固定服務時段限制,依完成筆數折算服務時數。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至國家檔案館志工報名系統填寫資料。
(三)報名網站:https://www.archives.gov.tw/tw/arctw/213.html
七、甄選及培訓流程:
(一)書面初審。
(二)面談複審,預定於115年8月3日至8月14日間辦理。
(三)完成6小時志工基礎訓練;已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可免參加。
(四)參與國家檔案館特殊訓練。
(五)完成實習,實體服務組原則上須於2個月內值勤達15小時。
(六)完成訓練與實習後,核發志工證並正式排班。
八、活動洽詢:
(一)聯絡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柯小姐。
(二)電話:02-8995-3519。
(三)電子信箱:yzke@archives.gov.tw。
九、本案主要適合年滿18歲且能長期固定服務之教職員、家長、社區人士及適齡學生。報名前請審慎評估交通、服務時數、固定排班、教育訓練及實習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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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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