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學創
{{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
(一)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
(二)教育部屏東縣聯絡處115年度「維護校園安全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二、目的:為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結合新興毒品依托咪酯等議題,辦理「拒毒反詐騙 LOGO設計」創作競賽,推動校園反毒、反詐風氣,擴大宣導成效。
三、參賽對象:本縣高中、國中學生。
四、競賽項目:
(一)以「拒毒反詐騙 LOGO 設計」為主題,其文字、圖像及符號可自由設計發揮。
(二)每位參賽者限參賽1件作品;可協力創作,單件作品創作人員不得超過3人。(需由校內教師、學務創新人員1人指導參賽。)
五、實施方式:
(一)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放學前,逾時不候。
(二)作品規格與檢附資料:
1.紙張大小:8開(38.6cm x 26.6cm)。
2.創作紙張以書面紙、壁報紙或圖畫紙皆可,創作媒材以水彩、油畫、色鉛筆、麥克筆、平面繪圖等手繪方式,不可超出紙張外圍,不限直式或橫式,不得上膠膜或裱框;且以「平面作品」方式呈現,作品厚度不得超過 1 公分。
3.LOGO設計以「拒毒」及「反詐騙」概念為核心,兼具識別性、創意性及應用性,兩者元素均為必要同時呈現於作品中,其文字、圖像及符號可自由設計。
4.填妥報名表(附件1)浮貼於作品後方,授權同意書(附件3)以標準信封袋密封,以燕尾夾固定於作品背面左上角,於繳交期限內送學務處李學創,作品正面勿書寫或做任何標記,避免因摺疊或過度捲曲致損壞作品。
5.請提供創作初期之鉛筆草稿,並於草稿右下角由創作者親筆簽名,與作品統一包裝。
(三)為鼓勵參賽者激發原創性思維及避免產生智慧財產權爭議,本計畫制定限制條件如下,符合其中一項者,取消參賽資格:
1.不符合上列第(二)項作品規格與檢附資料之第1-5點其中一項者。
2.偏離主題、四格漫畫、無關內容。
3.非手繪方式或透過任何3C產品協助噴墨、印刷等。
4.使用任何生成式AI(人工智慧)技術輔助創作(含全圖生成、局部修圖、風格轉換或將AI圖像列印後加工)。
5.未檢附鉛筆草稿、報名表或授權同意書者,得於115年10月2日中午前完成補件;逾期未補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比賽組別區分高中組、國中組,其作品應符合該年齡層筆觸、構圖與邏輯,切勿有跨年齡代筆或協助原創作者大幅度修改情形,年齡適切及原創性將納入評分考量,評審得綜合原創性及作品表現判斷是否有非本人創作或代作情形。
六、一般規定:
(一)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屏東縣校外生活輔導會所有,並得提供非營利性質活動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二)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的設計、圖片或文字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若事後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獎狀及禮券,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五)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六)比賽不得有冒名頂替、抄襲或盜用等違反智慧財產權情事,若經主辦單位或個人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因而得獎,獎狀、獎金一律追回。
七、獎勵方式:
(一)評選組別依學制區分,每組優勝作品取前3名,頒發禮劵及獎狀,另各組佳作名額3名,總名額9名,由主辦單位依各組參賽作品比例調整分配。
(二)獲獎前3名及佳作禮劵額度依序為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佳作1,000元。
(三)凡獲得名次或佳作之學生及指導老師,由縣政府頒發獎狀乙幀。
(四)得獎名單由屏東縣校外生活輔導會函文通知,學校擇期辦理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訂之。
九、競賽相關事宜詢問及附件檔案索取請洽中學部業務承辦:李研綺學創人員,分機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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