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115年4月10日屏府教體字第11590015311號函(諒達)及本縣九如鄉三多國民小學115年4月22日屏九多國教字第1150000032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原訂日期:115年5月8日至5月10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三、延後賽事辦理時間:11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
四、比賽地點:屏東縣立長治國民中學。
五、縣屬學校教師(練)帶領學生參賽者,得准予公(差)假登記,參賽選手人數七人(含)以下,帶隊教師(練)准予一人課務派代;選手人數八人至十四人,帶隊教師(練)准予二人課務派代;以此類推。非縣屬學校請本權責准予帶隊教師(練)公(差)假登記。
六、另旨案係屬第二類體育競賽活動,參賽人員比賽成績績優,指導教練(師)依「屏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原則」附表二之指導各項競賽活動獎勵基準縣級等級辦理。請各校本權責辦理,如具校長身分請於賽事結束2個月內報府。
七、檢附修正後競賽規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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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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