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該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寄至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
(二)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三)請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沈先生)彙辦。
其於事項請詳閱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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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2-05
{{ $t('FEZ004')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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